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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黑龙江科技大学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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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学校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2013学年,我校紧紧围绕更名大学与人才培养的中心任务,始终坚持把深化学校信息公共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学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和单位信息的发布,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实施情况并受理举报,校工会负责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通过上述举措,基本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牵头推进、各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围绕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切实推进和逐步完善各个层次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方法途径

  一学年来,我校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方法与途径,通过以下六个方面公开各类信息8138次。一方面,充分发挥学校自动化办公应用系统对内信息公开的主窗口作用。在系统中设“学校文件”、“学校公告”等内容模块,公开各类规章制度、党委文件与行政文件等124条,其它公示、通知等信息6257条。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学校门户网站向社会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作用。增设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专题板块,发布新闻390条,通知公告30条。各部门、各单位的51个网站也积极公开各项制度、办法和流程等。第三方面,借助有影响力的纸质和网络媒体主动公开信息。在《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高等教育》、《中国改革报》、《黑龙江日报》等主要媒体发布信息12篇;在黑龙江电视台、东北网、黑龙江教育信息网等公开信息132次。第四方面,通过各类会议主动公开信息。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校长办公会34次;召开了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育部专家组考察更名工作评定会、全国防治煤矿冲击地压高端论坛、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高纯石墨材料开发及其典型应用”项目论证会等有较大影响的会议,主动公开信息。第五方面,向省教育厅、科技厅等政府部门报送信息76份,各类统计报表10余份。第六方面,编制《学校动态》6期,出版校报15期,播报《科大新闻》3期,校园广播259期,宣传橱窗发布信息720条,电子屏幕70余次。

  (三)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我校深化和细化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发展规划、干部任用、人事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财务与资产管理、基建与后勤保障、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校信息公开网遵循“及时、全面、公正、高效”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公开内容,应该公开的一律公开,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坚决不公开,坚持以党务、校务公开促进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决策公开、程序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校务。

  (一)主动公开内容

  1. 重要信息公开情况

  基本信息与发展规划。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通过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途径予以公开。学校成功更名大学后,及时对学校名称、校徽、学校地址、邮政编码等进行了更改。全校机构调整结束后,在学校门户网站上进行了更新,还重点推进了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二级网站建设,加大信息承载量和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进一步促进了机关部门和院系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落实。

  学校在制订重要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上,通过召开会议、走访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调动师生和社会参与的积极性,推进决策公开。如在编制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2013年党政主要工作要点和党政主要工作进程时,积极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扩大了信息公开的公信力。

  人才培养与教育服务。公开内容渗透到学生教育管理的各个重要环节。公开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设置、教学计划修订等情况;校内外实习实训、实验基地建设情况;各类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情况等。教育服务方面,公开各类评优评奖及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和大学生勤工助学等方面的相关政策、评选条件、申请程序和评审办法。在评选中,都要完成个人申请(推荐)、评审和审核过程,最终公示备案。

  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公开省重点学科群、重点学科等各类学科建设情况;硕士点、工程硕士、MBA的建设情况;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获得与建设情况。国家特色专业、省重点专业等各类专业建设情况;国家精品课、省精品课等课程建设情况。实验条件建设上,公开国家级中心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为代表的实验室及各类平台、中心、基地的建设情况。教学、科研项目与成果评选上,公开了国家和省自然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教学改革立项以及省科技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的评选情况。

  干部管理与队伍建设。在涉及学校发展的重要组织、人事工作、师资队伍建设过程中,切实推进程序公开。如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从制定方案到公开竞聘、民主测评、结果公示等各环节,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职称评聘、青年才俊选拔、教学名师推选、团队建设等方面,都公开相关的制度办法、岗位设置与聘用、推选办法等,再依据申报或推荐、评选、公示的程序执行。

  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学校与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加拿大北阿尔伯塔理工学、道格拉斯学院等国大学培养国际型人才情况;与奥地利、美国、韩国等交流合作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情况。此外,学校与美国、英国、德国、奥地利、韩国等国家的3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关系,及时公开考察互访、国际交流、合作研究、培训等信息。

  资产采购与工程招标。在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各类物资设备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采购过程中,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和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将需求预公告、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布。

  2. 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我校采取多样形式,继续加大在相关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其中,关注度较高的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招生信息公开情况。为切实维护考生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学校认真实施阳光工程,严格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进一步完善学校本科招生网,把招生网站打造成为融招生宣传、查询、服务于一体的主阵地和主窗口。高效、快捷地发布各类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招生章程:招生章程通过教育厅审核,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并在学校招办网站和相关报刊、网络予以公布。

  招生计划:我校的招生计划须报送教育厅审核审批后,学校招生网站和《招生简章》公布了当年的招生计划、招生批次、招生咨询、招生科类和上一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等信息,还将这些招生信息通过各省、直辖市的招考部门向社会公布。

  监督渠道、违规查处:在招生简章中,明确了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的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学年度内,学校未发现有违规招生情况发生,也未收到任何关于违规招生的举报材料。

  财务信息公开情况。进一步推进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财务信息公开力度,在学校办公系统和财务处网站公布了所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在财务处办公室显著位置公布了报账工作流程,接受监督,服务师生。开通了专门的财务查询应用系统,为教职员工提供时时的在线工资、津贴查询服务,为各单位提供查询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

  预算决算:我校的财务预算、决算工作须经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教代会代表监督和审议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情况。再经过省财政厅批复后,予以公开、实施执行。

  教育收费:主要是学费宿费、全国大学英语考试(笔试)四六级及少数语种报名费等,均按照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相关标准执行。学校公开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收费范围、资助奖励政策、减免政策以及收费监督举报电话等。学校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如在录取通知书中发放新生入学须知等纸质通知;在迎新点公示通知等。

  (二)公开程序及时限

  按照建立制度、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步骤,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开。公开期间,认真关注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反映,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公开时限与公开的内容做到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目前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或邮件的较多,在2012-2013学年中没有收到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未发生有关学校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均表示满意,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他们的信息需求,评议良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常抓不懈。虽然我校积极落实教育厅的要求和部署,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渠道需要多样化,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丰富;二是校院两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为此,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教育部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展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校院两级领导工作机构,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出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二是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渠道。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的理念,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发挥信息化渠道的重要作用,对于面向全校师生、量大面广的服务类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做好全面、细致、规范的公开公告。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教代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工作,设立专门邮箱听取意见,根据评议结果改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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