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评选研究生
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实施方案
为总结我校“十三五”以来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和导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和参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表彰一批2016—2020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要求,坚持“四为”方针、坚持“四个面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工作主线,谋划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将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加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切实提升研究生教育支撑、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我校矿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1.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5个;
2.研究生教学工作单项先进集体:6个;
3.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30人;
4.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15人左右。
三、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条件
紧紧围绕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十三五”建设目标开展工作,重点在高质量招生与就业、培养体系构建与精品课程建设、优质校内外基地建设、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课程思政与德育教育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路线,坚持立德树人,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开拓创新,多措并举,效果显著。
2.研究生教育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齐全,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得到全面落实。
3.积极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与复试工作,成效显著;认真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和课程大纲撰写工作,积极组织、落实研究生课程教学、课程考核、教学检查等工作。
4.根据研究生培养和学位管理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指导研究生开展培养计划制定、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评审、答辩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等工作。
5.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省级学位论文抽检、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研究生学业预警与学籍管理工作。
6.学院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强对导师的业务培训和新生的入学教育,帮助导师和研究生树立求真务实、严谨诚信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
7.研究生联合培养、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生学术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实践教学、学术交流活动、教材与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与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8.积极开展优质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较高,毕业率不低于90%,学位授予率不低于90%,就业率高。
9.“十三五”期间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就业工作连续开展,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10.评选年度内,申报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本奖项评选:
(1)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发生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要求,有失德、失范行为;
(3)在省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存在不合格情形。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单项先进集体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路线,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法规政策,组织开展研究生教学工作。
2.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工作、研究生教学管理机制完善,选配优秀教师担任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教学效果良好。
3.积极开展课程大纲修订工作,按照学校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要求及时完善课程设计与实施。
4.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5.“十三五”期间研究生培养工作连续开展,培养质量稳步提升(非研究生培养单位本条对应为研究生教学工作要求)。
6.评选年度内,申报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本奖项评选:
(1)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发生教学相关安全责任事故;
(2)教学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
(3)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要求,有失德、失范行为。
(三)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研究生教育工作。
2.自觉履行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首要职责,注重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及时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学业、科研、身心健康状况。评选年度内指导研究生一次就业率平均达到80%及以上。
3.积极承担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工作,每学年指导研究生不少于1人,至少主讲1门研究生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指导研究生满四年且至少毕业两届,评选年度内至少主持在研或结题1项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其它科研成果可参照认定)。
4.根据导师职责规范要求,认真指导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督促研究生按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要求,高质量完成课程学习、发表科研成果、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审、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培养环节。
5.高度关注研究生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人文科技竞赛活动。
6.高度重视并加强研究生在课题研究、专题调研、科学实验、学术交流、论文撰写等活动中的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帮助研究生树立求真务实、严谨诚信、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科学精神和治学态度。
7.积极参与学校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或修订、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研究生教材与课程建设、研究生课堂教学改革、教学科研平台建设等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
8.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研究生日常管理、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省级学位论文质量抽检等工作。
9.评选年度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本奖项评选:
(1)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要求,有失德、失范行为的;
(2)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超过30%的研究生人数大于3人(不统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类型);
(3)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存在省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情形。
(四)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和师德师风问题。
2.具有较高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优良。
3.积极研究和探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规律,积极参加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课题研究并积极实践。
4.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按时参加研究生教育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会议内容并认真落实。
5.日常工作能做到组织有序、执行有力、协调有度、沟通有道、指导有方、督办严格、反馈及时、落实到位。特色工作能做到锐意进取、大胆改革、勇于创新。
6.扎实推进工作进程,按时向相关部门提交工作材料,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7.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至少3年以上(含3年)。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研究生教学工作单项先进集体”在全校研究生培养、教学单位中评选,由各单位根据条件申报,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将申报材料报研究生学院。
(二)“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时任导师中根据条件原则上按现有导师总数不超过15%比例推荐,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将申报材料报研究生学院。
(三)“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原则上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或研究生学院现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中产生。相关单位根据条件推荐,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将申报材料报研究生学院。
(四)成立由研究生学院牵头,由组织部、宣传统战部(教师工作部)、纪委办、人事处、科技处、评估中心等部门组成先优评选工作组,召开联评会议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研究生教学工作单项先进集体、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进行联审(若审查未通过,不再增补名额)。由先优评选组依照评审文件审阅申报材料,完成先优初评、协审和学校评审组织工作。
(五)公示。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对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进行审定,确定先优名单,进行公示。
五、业绩奖励
1.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3万元/个;
2.研究生教学工作单项先进集体:1万元/个;
3.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0.1万元/人;
4.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0.1万元/人;
以上奖励标准均为税前金额。
六、有关要求
1.本次评选先优的时间期限为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各有关单位、部门在认真总结五年来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成绩基础上推选申报。
2.各单位、部门于9月3日前将先优申报汇总表和先优个人申报审核表以及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研究生教学工作单项先进集体事迹材料报研究生学院。
3.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认真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评选程序,宁缺勿滥。
联系人:陶金,电话:88036786,13394515557
附件:1.先优申报汇总表
2.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研究生教学工作单项先进集体申报表
4.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
5.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1:
先优申报汇总表
单位:
申报先进项目 |
名单(如申报,请填写单位或个人名称,空白为放弃申报) |
研究生教育教学 工作先进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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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学工作 单项先进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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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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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管理 先进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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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