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核对供热费统计表中的内容,供热费补贴发放以单位当年9月30日前在编在岗、退养及离退休人员人数和职务职称学历为准,
10月
1日
以后调入人员或职务职称学历发生变化的,当年不予补发。
由于人员数据量较大,且本年度兑现2013、2014、2015年度职称晋升人员的供热费,数据统计难免有所疏漏,如有核算错误或因职务职称学历变动影响发放数额的情况,请到学校人事处开具职务职称学历证明,并加盖人事处公章,报后勤管理处统一修改。
本次公示时间截止到
2016年
11月
3日下午
下班前,后勤管理处联系人程志刚,联系电话88036069。
后勤管理处
2016
年10月31日